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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税发票查询系统,定额发票真伪查询系统

发布时间:2023-07-15

国税局发票查询平台「发票真伪查询网站」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增值税发票查验工作的宣传辅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增值税发票查验工作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提供增值税发票查询服务,是全国全国统一发票查询平台。可查验最近5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配图

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是厦门联通用户,无法在厦门国税网站查验,不排除是由于当地不支持在厦门市国税网站查验该电子发票导致。

2、目前福建联通用户开具的电子发票,可通过以下2个平台进行校验:

【1】福建省国税发票查验网站:http://www.fj-n-tax.gov.cn/;

【2】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如您在以上两个平台均无法校验发票,建议您联系归属地联通人工客服核查,具体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

查询方法如下:

登陆当地税务局网站(增值税—国税,服务业—地税)输入票面信息。主要是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需要区分二者、不要填混了。

同时请关注是否代开,在对应的选项里勾选。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

如果是真的发票,就会有具体的开票流向信息,如果是假的发票,就会显示无此票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税务总局决定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增值税发票查验工作的宣传辅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增值税发票查验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23日

发票查验说明

1、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2、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

(1)可查验最近5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当日可进行查验

3、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4、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全国统一增值税发票查询真伪查询),免费提供增值税发票查询服务,是全国全国统一发票查询平台。查验内容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查验、增值税普通发票查验以及其它一切合法取得的发票查询服务。

进入:全国统一增值税发票查验查询真伪平台

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使用说明:

1、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2、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当日开具发票当日可查验。每份发票每天最多可查验5次。可查验最近5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3、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纳税咨询服务可拨打12366。

定额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查询。

(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

(2)点击“总局概况”。

(3)点击“办事厅”。

(4)点击“纳税服务”。

(5)点击“发票查验”。

(6)输入定额发票信息,查询即可。

扩展资料:

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防伪无碳复写纸,“弯曲状-荧光正反纸面变色防伪纤维(黄、蓝双面荧光)”。

1、防伪效果。发票纸张在自然光下观察与普通纸张基本相同。当使用365nm紫外光在发票正面、反面分别照射时,可见防伪荧光纤维,纤维呈弯曲状,同一根荧光纤维显现黄色、蓝色荧光交替变换颜色的特征。

2、鉴别方法。将发票放置在验钞机或其它365nm紫外光光源下观察,可见发票纸张中多根弯曲状防伪荧光纤维。当使用紫外光光源交替照射发票正面、反面时,即可观察到同一根纤维显现出黄色、蓝色两种荧光颜色交替变化的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真伪识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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