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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

发布时间:2023-06-29

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配图

法律主观:

1、对于申请专利减免费用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享受减免的费用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减免专利申请的费用:(1)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也就是年收入在4.2万以下的个人才能减免专利申请的费用。(2)上一年度企业要缴纳的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才能减免申请专利的费用。(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营利性的科研机构也可以减免申请专利的费用。(4)如果是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是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的,也需要符合以上的规定才能享受减免申请专利费用。2、申请专利可以减免的费用有4项:(1)可以减免申请费用。不过减免的申请费用中不包括公布的印刷费用和申请附加费用。(2)可以减免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用。(3)可以减免6年的专利年费。(4)可以减免专利申请的复审费用。专利申请的一般流程和商标注册申请的一样,都是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才能申请下来,申请的流程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授权后颁发了专利证书,一枚专利就申请成功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法律主观:

专利申请中的费用减缓是指对经济上有困难的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缓政策。

一、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二、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理方式

1、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2、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三、专利收费减缴请求不予批准的情况

1、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2、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3、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4、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5、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另外,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1、专利申请中的费用减缓是指对经济上有困难的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缓政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制定《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后,补缴所减缓的各项专利费用。有关于申请专利的费用减免的流程,如果是我们个人申请,只需要在申请时向有关管理专利工作部门,提交费减请求即可。如果是公司进行申请,要先到所在地的知识产权局,开具费减证明(开费减证明所需要资料,要根据各地要求),然后在进行申请时,提出提交费减请求外,还要附费减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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