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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名词解释,商品商标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2023-07-11

驰名商标名词解释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被广大消费者熟知,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且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商标。驰名商标享有更广泛的保护范围和更高的保护力度,扰乱驰名商标的商业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驰名商标的持有者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对其权益进行保护,同时也要注意合法使用和管理驰名商标,避免权益受到损害。

配图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1.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被广大消费者熟知,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且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商标。驰名商标是商标法中的一种特殊商标,具有法律保护地位,享有更广泛的保护范围和更高的保护力度。

2.驰名商标的特点是什么?

驰名商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知名度高,被广大消费者熟知和认可。驰名商标一般是经过长期积累和广泛宣传而形成的;

(2)具有极强的识别力和较高的美誉度。驰名商标可以唤起消费者对该品牌商品或服务的信任和好感;

(3)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商业价值。驰名商标的持有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收益;

(4)具有法律保护地位和专门保护措施。驰名商标享有更广泛的保护范围和更高的保护力度,扰乱驰名商标的商业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

3.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驰名商标享有更广泛的保护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同类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侵权行为具有排他权;

(2)对相似或近似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侵权行为具有排他权,但需证明其可能导致公众混淆;

(3)对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侵权行为具有排他权,但需证明其使用可能会对驰名商标造成不良影响;

(4)驰名商标在未注册的地区或领域上得到了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境外驰名”保护权。

4.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为了更好地保护驰名商标的权益,各国的商标法律中都规定了专门的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禁止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仿冒驰名商标、自行注册类似驰名商标等;

(2)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不实宣传、搭便车行为、拒绝销售等;

(3)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追究等;

(4)加强对境外驰名商标的保护,包括行使“境外驰名”保护权和加强国际合作等;

总之,驰名商标是商标法中的一种特殊商标,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和法律保护地位。驰名商标的持有者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对其权益进行保护,同时也要注意合法使用和管理驰名商标,避免权益受到损害。

驰名商标即中国驰名商标。“驰名商标”(FAMOUSTRADE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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