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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人才落户上海条件,上海高新落户要求

发布时间:2023-07-06

高新企业人才落户上海条件 人才引进落户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且在审核通过期内。其他合法合规缴纳社保和个税,无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等要求是针对所有落户方式的统一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引进落户当然也不例外。

配图

法律分析:

硕士应届生打分落户,上海市211以上,外地985以上,英语过六级,重点专业,上海市优先引进专业,签约公司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成立满3年,如果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如校优秀毕业生,企业承担了上海市高新技术等。上海落户政策,要符合以下审批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七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七年;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法律依据

《2021年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办理条件材料流程》第五条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上海高新落户个人条件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8、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9、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还可以通过人才落户,只要达到人才落户标准,即可直接落户。

综上所述,上海有不少所谓的高新技术企业只是一个花架子,靠关系拿到的资质。财政贡献很低、政商关系处理不好、员工就几个人,也没什么社会效益,根本上是比较难有名额和指标。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五条

(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人才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且在审核通过期内(火炬标志)。

2、申请人至少是本科带学士学位。

3、在高新企业工作满2年(不一定要求是同一家单位)。

4、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5、依法缴纳社保和个税。

6、持有长期居住证满2年。

人才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落户个人条件学历:

1、硕士学历学位者在该高新技术企业交满1年2倍社保。

2、本科学历学位者在该高新技术企业交满2年2倍社保。

3、持有技师证的技能人才在该高新技术企业交满2年2倍社保。

政策解读:

1、社保要求:

2倍社保基数要求不是绝对刚性的,是落户实际审核过程中对人才引进落户这一通道的常规性要求。

也就是最好达到这个水平,但对于部分区域,部分企业,会视实际情况对这一指标进行弹性考量。

比如,张江高新企业可能1.5倍也可以落。

2、岗位要求

另外,这一通道是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技术类企业,紧缺急需的当然首先是技术人才,所以一般要求落户人是理工科专业,技术岗。

当然也不是说不是理工科技术岗就不行了,一般情况不代表所有都是这样的。

其他合法合规缴纳社保和个税,无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等要求是针对所有落户方式的统一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引进落户当然也不例外。

上海高新落户要求如下: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上海市户口迁入,需要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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